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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公共营养师资格证领取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特殊工种或专业要求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具备国家承认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及以上学历。
5、有志于从事营养健康行业,愿意为提高国民营养水平做出贡献。
培训与考试
1、参加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公共营养师资格考试。
2、通过考试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职业培训。
3、完成规定的培训学时,并通过考核。
领取条件
1、获得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辽宁省公共营养师资格证书》。
2、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3、提交以下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培训合格证明;
- 近期免冠照片若干张;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经审核符合领取条件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辽宁省公共营养师资格证书》。
领取流程
1、申请人携带所需材料前往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领取手续。
2、填写《辽宁省公共营养师资格证书领取申请表》。
3、缴纳相关费用。
4、领取《辽宁省公共营养师资格证书》。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确保所提供材料的准确无误,以免影响领取资格证。
2、如有疑问,应及时咨询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3、领取资格证后,应妥善保管,以备后续使用。
其他说明
1、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规定,领取公共营养师资格证可能需要满足一定的工作经验或继续教育要求,具体要求请关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公告。
2、领取资格证后,申请人可以从事营养健康咨询、食品营养评价、营养教育宣传等工作,但请注意,作为专业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参与任何违法违规活动。
